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甲醇制烯烃装置工程总承包暂估价采购已批准建设,本项目的最终用户为: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2台/套板式塔内件(丙烯精馏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塔板类型 |
数量(套) |
1 |
104-T-0007 |
丙烯精馏塔No.1 |
浮阀 |
1 |
2 |
104-T-0008 |
丙烯精馏塔No.2 |
浮阀 |
1 |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塔设备制造厂(不能在现场通过人孔装入塔内的部分及需要在设备制造厂试装预装部分)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现场(其余部分)
2.3 交货期::1)需要在塔器制造厂内预装部分交货期:2024年7月31日前;2)其余部分2024年12月30日前;3)具体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4)文件及图纸的交付时间详见请购单中的要求;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自主设计板式塔内件能力或有专利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有自主生产制造塔构内件的能力,拥有独资或参股的生产制造基地。
3.3 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设计)单位应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及计算能力。同一设计业绩不能同时提供给参加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如提供则双方的同一设计业绩均视为无效。若投标人非技术支持(设计)单位,需提供技术支持(设计)单位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合作协议或委托书。
3.4业绩要求:
3.4.1 具有MTO/DMTO/烯烃项目六溢流/多降液管板式塔内件已使用业绩(含改造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单位的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时间和实际运行情况、技术合同/协议的首页,供货范围及签字页(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中如不能提供类似设备的销售合同,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11日到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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