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项目组串式逆变器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项目组串式逆变器集中采购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逆变器框架集中采购,预估采购总容量208MWp,协议计划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03月31日,最终采购量以通过投资决策的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采购有效期内当集中采购协议实际容量达到预估采购容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集中采购项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容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达到预估容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项目地点:各光伏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预估装机容量为208MW的光伏发电项目所需要的组串式逆变器,包括逆变器本体及附件、无线通讯器、数据采集箱、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投标人应根据以下5个功率档位报价,报价包含运费。每个档位填报一种适配机型,供货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因为项目实际需求会有一定的变化,因此招标人不保证每种型号的最低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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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主要参数 |
在总容量中的占比(暂估) |
逆变器 |
30kW 380V |
2% |
50kW 380V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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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kW 380V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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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50kW 800V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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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0kW 800V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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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通讯器 |
支持无线组网,可通过SIM卡采集逆变器信息 |
200台 |
数据采集箱 |
含数据采集装置,具备防PID、具备 PLC和RS485 通讯、光纤环网等功能。 |
100台 |
2.6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具体时间、批次、型号及数量以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及买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各项目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应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授权代理(需出具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逆变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1)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组串式逆变器合同累计供货量不低于2GW(需按年份分别提供业绩清单、年累计量汇总,须对其业绩的真实性提供承诺;提供的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评标委员会合理质疑业绩时,投标人应配合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2个超过100MW的组串式逆变器供货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产品应具有CGC、CQC、TUV、UL之一的认证;
② 196kW及以上的组串式逆变器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频率适应性测试、防盐雾实验、频率响应测试、高、低电压穿越报告。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年3月12日 9:00至2024年3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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