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2024年3月大唐贵州长顺县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已由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新〔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
2.2建设规模:摆所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0MW、鼓扬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0MW。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总工期40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6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设计成果并完成审查;收到书面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成果并完成审查;收到书面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图成果))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长顺县摆所风电场、鼓扬风电场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须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48MW等级及以上风电场项目主体工程相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担任过1个及以上48MW等级及以上风电场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和与拟派人员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主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担任过1个及以上48MW等级及以上风电场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负责人(主管总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和与拟派人员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投标提醒:
3.8.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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