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
论证理由: 1、采购人财务核算系统使用为金蝶K/3系统15.1,此财务系统已经是多年前的应用,为了更好的应对财务核算的需求,需要对系统进行整体应用升级规划,提升管理。 2、基于现有系统的搭建,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现有财务系统,提升业务操作应用能力,提高系统应用效率,满足实际财务核算要求。 对于采购人的现有金蝶财务系统无可代替,鉴于服务商的唯一性,拟按照单一来源采购。 上述这种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因此本项目由唯一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