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包一:甲岩、鲁基厂、铅厂、赛珠电站水工建筑物修复,主要工作内容为 混凝土结构、止水修复、房屋修缮、钢梯及栏杆安装、渗水处理、水沟清理、裂缝处理、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等。
项目地点:云南省禄劝县甲岩、鲁基厂、铅厂、赛珠电站。
标包二:天花板、小岩头、庙林、熊家沟电站水工建筑物修复,主要内容为 屋顶防水;排水沟、沉砂池清理;损坏窗户更换;损坏门更换;损坏地面修复;零星砌砖、地面找平、浇筑;排水管路、落水管损坏更换;导流洞水沟清理疏通、导流洞管路及阀门除锈防腐施工;尾护栏采购安装。桥墩基础冲蚀修复,窗帘更换等。
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小岩头、天花板、小岩头、庙林、熊家沟电站。
标包三:泗南江、黄连山二级电站水工建筑物修复, 主要内容为入库钢管道、 附属设施及水工建筑物的防腐刷漆、检修、维护及消缺, 库区垃圾清理、止水修 复、房屋修缮、钢梯及栏杆安装、渗水处理、水沟清理、裂缝处理、安全防护设施完善、道路、线路砍青等。
项目地点:普洱市墨江县泗南江镇泗南江电站,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黄连山二级电站。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标段 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标包一: 甲 岩等水电站 水工建筑物 修复项目 |
甲岩、鲁基厂、铅厂、赛 珠电站混凝土结构、止水 修复、房屋修缮、钢梯及 栏杆安装、渗水处理、水 沟清理、裂缝处理、安全 防护设施完善等。 |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 为准,完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
500 |
2 |
标包二:昭 通片区小岩 头、天花板、 小岩头、庙 林、熊家沟 电站水工建 筑物修复项 目 |
天花板、小岩头、庙林、 熊家沟电站水工建筑物 修复,主要内容为屋顶防 水;排水沟、沉砂池清理; 损坏窗户更换;损坏门更 换;损坏地面修复;零星 砌砖、地面找平、浇筑; 排水管路、落水管损坏更 换;导流洞水沟清理疏通、 导流洞管路及阀门除锈 防腐施工;尾护栏采购安 装。桥墩基础冲蚀修复, 窗帘更换等。 |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 为准,完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
500 |
3 |
标包三:泗 南江电站, 黄连山二级 电站水工建 筑物修复项 目 |
泗南江、黄连山二级电站 入库钢管道、附属设施及 水工建筑物的防腐刷漆、 检修、维护及消缺, 库区 垃圾清理、止水修复、房 屋修缮、钢梯及栏杆安装、 渗水处理、水沟清理、裂 缝处理、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引水渠、道路砍青等 |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
500 |
*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标包,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或多个
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
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3.1.3 经营状况良好, 须提交最近 3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 时间在 6 月 30 日及以前的提交前 4 个年度中连续 3 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 间在 6 月 30 日后的提交前 3 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
告);
3.1.4 近 36 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月本项目释义均按此原则 ”)不 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并提供承
诺;
3.1.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提供认证证书;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 段 投 标 , 提 供 承 诺 , 以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通 过 天 眼 查
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信息为准;
3.1.7 没有纳入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
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1.8 没有纳入“信用中国 ”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9 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 1 亿元及以上,提供承 诺 , 以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公布信息为准;
3.1.10 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所有标包均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证书: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
3.2.3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近 12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承诺;
3.2.4 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2.5 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2 个类似土建项目施工业绩, 不接受在建业绩, 须提供合同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3.2.6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的, 须提供任命文件或发包人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 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