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北京经开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DNYZC-202 4-03-01-1 08-01 |
江苏省一期 100 兆瓦用户 侧综合智慧能 源项目 EPC 总 承包工程 |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总体规划装机容量约为 100MWp,拟开发江苏省内 13 地市综合智慧能源项 目,初步规划利用居民个人房屋楼面、院落建设 25 °阵列式(双面坡)、15°阵列式、15°庭院式、 5°院落阳光房、5°阳光房等 5 类光伏电站合计 100MW,为全额上网模式。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 根据招标人提供项目全过程建设服务工作,具体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计划工期 : 120 日 历 天 (具体开工 日期以监理 人签发的开 工通知书日 期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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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设计范围 a、对江苏省全境 13 个区域楼面院落进行摸排, 开展现场实地踏勘,确定项目实施可行性,编制 项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参与光伏电站总 平面布置图、支架结构图、配电系统图、配电布 置图、计量系统图),鼓励投标方按综合智慧能 源优化设计、开发。 b、完成屋顶承载力检测报告编制(检测单位具备 住建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承载力检测全覆盖),且在有效内等工作,完成 项目备案、获取当地电力部门接入系统批复工作, 推进项目及时开工。 (2)设备采购范围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的 供货、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 验收、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组件、逆变器采用 “ 甲定乙购”方式,组件拟选用 620Wp 单面(双) 面 N 型 TOPcon 组件和 10-50kW 组串式逆变器,需 在国家电投电能易购平台采购,以暂估价计列(组 件按单价 1.0 元/瓦,逆变器按 0.2 元/瓦),以 实际情况结算,并提供备品备件。 本工程包含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逆变 器、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并网箱、桥架、电 缆及电缆附件、电缆保护管、防雷和接地材料、 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新开发一套全生 命周期、全过程安全运行监控平台(至少包括电 站设计、开发、建设、验收、结算等,可监测到 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 据统计分析、汇总、报送功能、故障监测、运维 派单、拓展、手机 APP 等功能,同时提供相应的 数据接口接入国家电投集团现有管理平台)、、 生产采集数据按照甲方要求上传至集控系统和天 枢云、送出线路工程相关设备和材料、设备材料 的备品备件等。 (3)工程施工范围 a、建筑土建类: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加固、场地平 整、临时建筑(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所 有设备基础、所有沟槽施工、进场及场内道路及 其附属工程; b、机电安装类: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支架及组件 安装、场区内电气一次二次接线调试、电缆敷设 及接线、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室外爬梯、电站 监控系统、防雷接地部分、光伏场区系统内的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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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单体调试和整体联调、送出线路施工,光伏场 区所有设备材料现场卸货、抽检及保管、倒运; c、检测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承载力检测, 抽取部分光伏组件进行第三方检测(按照技术监 督要求,包括安装前抽检检测、并网发电后抽检, 第三方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组件检测资质认定,并 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网箱、电缆、电力二 次设备等涉网设备材料的试验;计量 PT、CT 检定, 防雷接地等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试验 项目; d、其他手续类:所有一切所需的专项验收及报告、 开工手续、图纸审查、防雷检测、并网验收、竣 工验收、生产移交验收协调和配合。所有设备单 体调试及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利并网协调和配 合工作,所有开发、建设、接网、生产运营等过 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直至最终达到发包人验收移 交条件。办理场地租赁协议签订的相关手续。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 责任及费用,承包方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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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江苏省一期 100 兆瓦用户 侧综合智慧能 源项目 EPC 总 承包工程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若投标人单独投标,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 计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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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须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方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方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四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 成至少 2 个 1MW 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 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资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 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