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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浦发电公司漳浦东坂80MW渔光互补集中光伏电站项目PC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4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1. 招标条件福建公司漳浦发电公司漳浦东坂80MW渔光互补集中光伏电站项目PC招标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福建公司漳浦发电公司漳浦东坂80MW渔光互补集中光伏电站项目PC招标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漳浦东坂80MW渔光互补集中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本期项目建设规模 88MWp(以下均指直流侧容量)。项目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项目包含建设 1 座 220kV 升压站。由 25 个发电区组成,场区由西北角三角观光养殖区及全场区光伏廊道布置区组成,本项目暂采用 550Wp P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和 570Wp N 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光伏方阵将每个支架的 28 个单晶组件串联在一起,形成 1 个组件串,22 串组件串并联接进逆变器,10 台 320kW 逆变器并联接入 3150kVA 箱式变压器的低压侧,升压至 35kV 电压等级。通过集电线路汇集至 220kV 升压站,经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接入电网。(本次招标参考可研方案,后续施工以初设以及施工图为准,中标人进场后可对施工方案进行二次优化,方案必须充分论证,并通过业主审核同意)

本项目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1)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投产、竣工验收等。

(2)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工及配合并网手续办理等内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

(3)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甲供设备)、运输和管理。

(4)光伏场区土建、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5)升压站土建(不包含储能部分)、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不包含储能部分)。

(6)东坂防洪工程、虾池改造、新建外堤、木栈道等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7)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含甲供物资设备)的卸车、到货验收、二次倒运、入场转运及现场保管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含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压车费)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设备、材料等无法进入光伏场的二次转运的工作及费用。

(8)本工程集电线路临时征用地、土建施工(包括光伏场区至升压站电缆沟)、辅助设施、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线路标示牌、接地电阻测试等、接地、施工辅助措施、警示牌、电缆及光缆敷设、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工程协调,工程协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跨越公路、输电线路、临时征租地、青苗、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等的协调与赔偿;

②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的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

③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9)投标人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及影像留存;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弃土场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恢复工作。

(10)投标人配合项目本工程并网手续办理以及档案、环保、水保、防雷接地、消防、劳动职业卫生、安全等所有专项的施工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本标段施工期水环保监测,编制施工期水环保监测报告以满足水环保验收要求。

(12)负责本工程消防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以及通过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报告。

(13)负责做好相关民事问题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纠纷、村民阻工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14)负责达到满足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并网要求的其它工作,负责电网调试相关工作。

(15)负责本项目的勘测定界图、土地评估报告、电网调试等报告的费用,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16)负责本项目施工临时赔偿、低压线路迁移费支付、塔基永久占地补偿、集电线路施工补偿支付等补偿费用支付。

(17)负责前期协调工作及配合专项验收(档案、环保、水保、防雷接地、消防、劳动职业卫生、安全等)等。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次日起9个月内全容量并网。其中鱼塘范围内桩基工程在开工后90天内完成。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本项目在规定工期内建设完成后无法并网,双方互不追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体集中式光伏工程且装机容量为60MW及以上EPC总承包或PC承包投产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及能证明已投产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等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60MW及以上的光伏EPC总承包或PC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8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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