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工程简介
五强溪水电厂位于沅水干流中下游,湖南省沅陵县境内,上游距沅陵县城 73km,下游距常德市 130km。电站以发电为主, 兼有防洪、航运等综合效益的枢 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 108.0m,死水位 90.0m,调节库容 20.2 亿m3。
五强溪水电厂坝顶初始设计布置有 2 台 2*250t/100t 门式启闭机,承担机组 检修闸门起吊、泄洪系统(表孔、中孔、底孔) 检修闸门起吊、机组进水口拦污 栅清污、坝顶各种物资起吊转运等工作,门机于 1992 年投入使用已超过 30 年, 各种性能和工况存在下降趋势,其中坝顶 1 号门机已无法修复并报废。
2.1.2 交通情况
五强溪水电厂对外交通条件较好,省道 S227 在电站下游 2km 处的沅水大桥 穿过,其中左岸沿省道 S227 向东南方向可至漆河镇,在漆河镇转 S306 省道分别 向东可至常德、向北可至慈利, 电站距常德、慈利公路里程分别为 108km、 120km;右岸沿省道 S227 向南可至官庄镇,在官庄转高速 G56 或国道 G319 分别 向东可至桃源、向西可至吉首, 电站距桃源、吉首公路里程分别为 137km、 252km。但五强溪镇沅水大桥现被交通部门认定为危桥, 限高 3.4m,运输车辆可 从大坝左岸 S227 省道直接到电厂坝顶门机处,卖方应对部分路段转弯半径进行 核实,以满足运输条件。
电站附近的东面有经过常德的石长线铁路,北面有经过慈利县的焦柳线,相 应最近的站点分别是常德站和慈利站,距电站公路距离分别为 108km 与 120km。
电站所处沅江航运条件较好,沅江向东进入洞庭湖后,沿湘江逆流而上可至 长沙,出洞庭湖可进入长江,其中沅水常德港以下航段为Ⅲ级航道,常德港以上 航段为Ⅳ级航道。
重大件运输以水运为主,铁路、公路为辅。重大件水路运输宜选择在每年 4 月~8 月的中洪水期。五强溪水电厂在沅水大桥下游 100m 处右岸河边布置 1 座 重件码头,最大起吊能力为 300t。买方可配合卖方使用重件码头桥机进行设备 大件起吊。但设备吊装的安全及其他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可以根据设备自身 的尺寸、重量及实际运输条件采用整体或散件运至工地。
2.2 招标范围
2.2.1 投标人负责五强溪水电厂坝顶 1 号门机(含全套电力拖动和控制设备 以及必要的消防设备,不含门机轨道及整机供电滑触线)的设计、制造、工厂试 验、出厂前预组装、包装、发运至工地指定地点、现场开箱验收交接、安装、参 与安装阶段质量检查、试运行、参加交接和验收, 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 训,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 发的检验合格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2.2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并分项 列出详细价格,其价格计入设备总价内。除规定的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外, 投标人应提供其认为质量保证期内必须增加的备品备件以及质量保证期后 5 年 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报价供招标人选择。
2.2.3 供应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所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按合同规定提供 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运行所需的润滑油(脂)及其它材料(如有)。
2.2.4 提供合同规定供应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竣工图、安装、运行操作 与维修等技术文件(含图纸、照片等)。
2.2.5 提供对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派人员的培训及在执行合同工作中的有关 服务。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2 月 30 日
(1)2024 年 5 月 20 日前完成门机设计图评审;
(2)2024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门机制造、供货;
(3)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门机整体安装;
(4)2024 年 1 月 30 日前完成门机整体调试、检验;
(5)2025 年 2 月 30 日前完成门机注册、登记、取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 有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 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门式起重机制造(含安装)A 级资质,投标人同时 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4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2.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3 投标业绩:投标人应在 15 年内为中国境内的水电厂(含抽蓄电站)制 造过起重容量不小于 500t 双向门式启闭机,并且安全稳定运行 1 年以上(必须 提供项目合同、项目税务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0 年-2022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 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 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负责过水电厂门式启闭机安装施工项目(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3 年 以上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等级的注册类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 理。
3.6.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技术负责人应有 1 个 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安全负责人应有 2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 工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投标人不能 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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