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甲 方:黄河鑫业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 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地点
项目概况:组串式逆变器集成钢平台,是将组串式逆变器、汇流柜、数采柜、电缆等设备、材料集成为一体化的钢平台,钢平台根据逆变子阵容量进行可变配置,基础采用钢管桩或PHC管桩。该项目主要是利用人工完成逆变器、汇流柜、数采柜、电缆等设备、设施集成到组串式逆变器集成钢平台内的相关施工及试验。
2.2招标范围
黄河鑫业 650台逆变器集成钢平台设备安装、电气施工及相关试验。
2.2.1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应承担合同范围内设备及材料的开箱验收、卸车、保管、二次倒运、设备及材料的运输、吊运及电气施工、相关试验、消缺处理等工作,直至使用方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的全部工作。
(1)设备及材料的到货开箱验收、吊运卸车、保管、二次倒运、设备及材料的运输等;
(2)电缆铺设、电缆头制作及电气试验、消缺处理等。
(3)逆变器集成平台拼装、逆变器、汇流柜、通讯柜、成套支架、胶条、隔热板、封堵板、接地装置等逆变器集成平台上所有设备的集成安装。
2.2.2主材(见主材明细表)由甲方提供,施工作业需要的消耗性材料、备件、工器具、机械设备,试验仪器、吊装、倒运车辆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2.3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行外运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项目实施
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工。具体项目施工期按照甲方通知执行,如因特殊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施工的,合同工期经甲方同意顺延。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编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 逆变器集成钢平台拼装及电气施工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 黄河水电公司黑名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专用资格条件
1、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经营状况良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
(2)技术负责
(3)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由应急管理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或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4)施工人员: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高空作业证,吊装作业人员具备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证。
9、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已完成的2项及以上新能源电气施工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2月 29日至 2024年 3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