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清远电厂位于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是广东省大型骨干燃煤电厂。电厂规划容量为 4×1000MW 机组,一期#1、#2 机组建设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 机组分别于2023年12月相继投产。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扩建 2×1000MW 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厂环境噪声治理工程的降噪设备、材料及其土建基础和安装结构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消缺、验收监测、配合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各区域的隔声门窗(降噪设备所需门窗除外)和主厂房吸隔声墙体。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本项目暂定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设计配合阶段;施工工期8个月,暂定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工程施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工程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清远电厂内二期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噪声治理 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电机组噪声治理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7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5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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