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简述:
(1)本招标项目分为 A 、B 两个标包。其中:
A 包:公伯峡水电站尾水左右岸损坏护坡修复。
B 包:苏只水电站尾水损坏丁字坝修复。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分别签订 A 、B 包承包合同。
(2)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为:公伯峡水电站、苏只水电站。
(3)发包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标包 |
实施地点 |
合同签订主体 |
合同编号 |
A |
公伯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B |
苏只水电站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1.2 实施单位项目简况
A 包:公伯峡水电站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因汛期提门泄水,后对尾水两岸边 坡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尾水两岸边坡浆砌石及菱形网格护坡冲毁严重;2023 年 8 月,西北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提出,需对公伯峡水电站尾水损坏边坡进行修复。
B 包:苏只水电站尾水左岸丁字坝常年被尾水水流冲刷,出现大面积坍塌; 2023年 8 月,西北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提出, 需对苏只水电站尾水损坏丁字坝进行修复。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1)A 包:公伯峡水电站尾水左右岸损坏护坡修复。
(2)B 包:苏只水电站尾水损坏丁字坝修复。
1.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A 包:公伯峡水电站
1)尾水左岸黄河大桥上游:坡面及坡脚松散土石清理、基础插筋制安、锚杆安装、钢筋砼贴坡护面墙浇筑、冲刷凹陷部位素砼回填、土石方回填、格宾网垫石笼安装等。
2)尾水左岸黄河大桥下游:坡面及坡脚松散土石清理、基础钢筋砼浇筑、基础及护面墙插筋制安、钢筋砼贴坡护面墙浇筑、土石方回填、格宾网垫石笼安装等。
3)尾水右岸黄河大桥上游:基础插筋制安、锚杆安装、钢筋砼贴坡护面墙浇筑、挡土墙底部空洞砼回填、土石方回填、浆砌石砌筑等。
(2)B 包:苏只水电站基础平整、钢筋铅丝石笼安装、笼内灌入 M10 砂浆等。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 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公伯峡、苏只水电站
1.2.3.2 项目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 A 包:120 天, B 包:90 天。各站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各站施工顺序在合同洽谈时商定),但总工期不变。
★特别说明:不允许投标人进行选择性投标,必须对 A、B 包同时进行投标和报价,招标人将对 A 包、B 包统一评审,最终选取一家投标人为 A 、B 包的中标人。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 格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2 个 30 米及以上高边坡施工或治 理项目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复印件中至少能够反映出合同工作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等相关事项)。
1.6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 2024 年 3 月 5 日 10 时 00 分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对两站进行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费用及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