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热电中心输煤相关区域保洁及火车冻车底清运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2.1热电中心卸储煤装置输煤系统(即除翻车机系统以外的区域)的所有设备和环境保洁工作,含皮带栈桥25段(包括拉紧间、驱动间、碎煤站、采样间、氮气间、空气间、筒仓等所属区域)及煤水处理间、煤泥沉淀池、掺烧库房、输煤控制楼、浴室、通道(含框架所有楼梯及构件)、内墙、瓷砖、排水沟坑、门窗、电梯、吊装口护栏、楼梯和护栏、设备支架、设备护栏、电缆槽盒外侧、配电柜表面、消防设施的卫生清扫,其它卸储煤装置责任范围内(即除翻车机系统以外的区域),除转动设备本体以外的所有设备、设施、环境的卫生清扫和对装置区域内的杂草、积雪、结冰进行清除,以及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1.2冬季火车来煤卸空后在车辆内形成冻粘煤的清理、转运及掺烧,包括车厢内冻粘煤的清理,转运到油灰渣库房等招标方指定的地点,以及通过装载机实现为锅炉供煤掺烧等工作。
2.1.3热电中心机炉装置的所有设备和环境保洁工作,包括#1-4锅炉厂房、#1-2汽机厂房、脱硫厂房内的通道(含框架所有楼梯及构件)、内墙、瓷砖、排水沟坑、门窗、电梯、吊装口护栏、楼梯和护栏、消防设施的卫生清扫,对装置区域内的杂草、积雪、结冰进行清除,以及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1.4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共计19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含本数)以上电厂维护或电厂输煤检修或电厂保洁承包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提供相关证明(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单位2023年为其连续缴纳的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