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含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液氨采购,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含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液氨采购(招标编号:0866-24B2SXQY0108)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陕煤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是陕煤集团立足陕北的资源优势,从将陕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产业升级出发,谋划的特大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项目以煤炭为原料建设年产180万吨乙二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H2/CO分离、草酸二甲酯、乙二醇、粉煤热解等生产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辅助设施、储运设施、服务性设施、全厂性工程和厂外工程。
3、招标范围:储运工厂液氨(技术指标:液氨质量分数≥99.8,满足《液体无水氨》(GB/T 536-2017)一等品)年暂估使用量3520吨。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附件要求。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交货期:按买方需求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需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自己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承诺每批次货物运输可选择自有运输单位或委托的运输单位,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资质文件,运输车辆具备危化品运输安全要求,不委托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单位运输货物;承诺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具备资质的复印件随货一同交付,并确保这些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承诺每批次起运前提供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报名时投标人需对上述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在车辆资质备案时提供《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以上内容请提供承诺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及以上液氨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额大于100万元),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为准(同一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按1份业绩计算),合同文件及采购订单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金额、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8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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