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气体长协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序号 |
标段 |
物料名称 |
纯度指标 |
执行标准 |
单位 |
预估 数量 |
1 |
标段一 |
液体氧气 |
纯度≥99.5% |
GB/T3863-2008 |
吨 |
5468 |
2 |
液体氩气 |
纯度≥99.999% |
GB/T4842-2017 |
吨 |
3604 |
|
3 |
标段二 |
液体二氧化碳气 |
纯度≥99.9% |
GB/T6052-2011 |
吨 |
780 |
4 |
标段三 (瓶装) |
丙烷(瓶装) |
纯度≧95% |
HG/T3661.2-2016 |
吨 |
750 |
5 |
液氮 |
纯度≥99.999%/175L/瓶 |
GB/T8979-2021 |
瓶 |
26 |
|
6 |
高纯氩气 |
纯度≥99.999% 40L/瓶 |
GB/T4842-2017 |
瓶 |
15 |
|
7 |
混合气 |
40L/瓶|CO2:Ar(20:80) |
HG/T3728-2017 |
瓶 |
1602 |
|
8 |
氧气 |
纯度≥99.5% 40L |
GB/T3863-2008 |
瓶 |
3621 |
|
9 |
氩气 |
纯度≥99.99% 40L/瓶 |
GB/T4842-2017 |
瓶 |
8843 |
|
气体类新增类别 |
气体类如有新增规格,以实际发生为准 |
注1:买方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送货量,并按照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最终数量以 2 年内实际到货量为准。当合同执行金额达到投标预估总价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2:产品调价机制
开标当月中国工业气体网 (www.cbcie.com)或者卓创资讯网公布的现行气体价格为基准价格,以长协签订当月开始计算调价周期,调价周期为6个月,如调价当月中国工业气体网或者卓创资讯网公布的价格与基准价格相比波动范围在±15%的以内的,则执行协议价格;如调价当月中国工业气体网或者卓创资讯网公布的价格与基准价格相比波动范围在±15%的以上的,则按照下述调价公式对协议价格进行调整。
Pn = Po[1+(Xn-Xo)/ Xo]
Pn:调整后的执行价格。
Po:协议价格。
Xn:调价当月中国工业气体网或者卓创资讯网公布的京津冀区域价格。
Xo:基准价格即开标当月中国工业气体网或者卓创资讯网公布的京津冀区域的价格。
注3:长协供应商家数
标段一选定两家长协供应商,分配比例60:40。
标段二选定一家长协供应商。
标段三选定三家长协供应商,分配比例40:30:30。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接到买方通知后 48小时内到货。
2.4交货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矿机路1号 。
2.5长协有效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
3.3投标人自己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自己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须提供与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相关委托协议,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1 份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合同复印件应体现供货范围,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或盖章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二: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
3.3投标人自己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自己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须提供与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相关委托协议,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1 份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合同复印件应体现供货范围,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或盖章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三: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
3.3投标人自己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自己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须提供与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相关委托协议,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1 份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合同复印件应体现供货范围,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或盖章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2月23日 09:00:00至2024年03月18日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