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汽车驾驶、洗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26519)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汽车驾驶、洗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2651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1、汽车驾驶服务项目提供及其下属8个单位(即清远 、清城 、清新 、佛冈 、英德 、阳山 、连州 、连山 和连南 )提供汽车驾驶服务工作。
2、洗涤服务项目提供及其下属8个单位(即清远 、清城 、清新 、佛冈 、英德 、阳山 、连州 、连山 和连南 )的洗涤服务:包括工作服西装上衣、工作服西装裤子、工作服衬衣、短款羽绒服、长款羽绒服、棉质工作服(上衣)、棉质工作服(裤子)、毛衣、大衣、布草(包括床单、被套、毛巾)、窗帘、台布及服务员制服、输电管理所外勤工作服等的洗涤服务。
(二)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资金来源情况说明:1、清远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自筹资金);2、清远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其他(福利费))
(四)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5680万元
(五)项目分类: 服务类
(六)结算方式: 中标单位在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目录范围
内提供服务,按实际发生的采购量进行结算。项目结算价= ∑(中标费率×单价最高限价(元)×实际服务量)。
(七)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
二、招标范围及标的清单
(一)招标范围:
1、汽车驾驶服务项目提供及其下属8个单位(即清远 、清城 、清新 、佛冈 、英德 、阳山 、连州 、连山 和连南 )提供汽车驾驶服务工作。
2、洗涤服务项目提供及其下属8个单位(即清远 、清城 、清新 、佛冈 、英德 、阳山 、连州 、连山 和连南 )的洗涤服务:包括工作服西装上衣、工作服西装裤子、工作服衬衣、短款羽绒服、长款羽绒服、棉质工作服(上衣)、棉质工作服(裤子)、毛衣、大衣、布草(包括床单、被套、毛巾)、窗帘、台布及服务员制服、输电管理所外勤工作服等的洗涤服务。
(二)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汽车驾驶、洗涤服务项目
序号 | 品类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服务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医疗、员工体检服务;工作服及窗帘等洗涤服务;车辆驾驶服务 | CG0300022001626519001 | 清远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 3480 | 01 | 清远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 3480 | / | 否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年(24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如本招标结果到期后,招标人未有新的招标结果,则延长该招标结果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 / | 50,000.00 |
2 | 医疗、员工体检服务;工作服及窗帘等洗涤服务;车辆驾驶服务 | CG0300022001626519002 | 清远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 | 2200 | 01 | 清远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 | 2200 | / | 否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年(24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如本招标结果到期后,招标人未有新的招标结果,则延长该招标结果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 / | 50,000.00 |
注:
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包划分表和报价清单。
2.标的物描述:清远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表;
清远 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工作服及窗帘等洗涤服务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表
(三)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年(24个月)。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年(24个月)。
3)招标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本部(及各县区局)2024-2025年汽车驾驶、洗涤服务项目。
2.在框架有效期内,广东电网将本项目涉及的标的纳入公司集中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相应标的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服务要求:
1、中标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及与合作事项无关的行为。如中标方违反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与招标方无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中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与纠纷,如交通违章、员工伤残、劳动纠纷等事故,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断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人身损害赔偿费等均由中标方负责),以及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如确需招标方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方承担。
3、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到招标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的,中标方有保密义务。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无效而消灭。
4、中标方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可操作计划,培养服务人员与时俱进的思想和过硬的技术水平,确保在岗服务人员胜任本职工作。
5、中标方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对安排到招标方的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6、中标方直接负责项目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及时更换不符合招标方岗位的技能、身体、职业道德素质要求或由于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招标方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服务人员;
7、中标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在招标方服务期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纠纷,均由中标方负责,与招标方无关;若因中标方工作人员的原因,给招标方造成损失,中标方应负责赔偿。
8、中标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须及时响应招标方的汽车驾驶服务需求,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及出差期间的食宿质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