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日照电厂厂区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综合办公楼管理与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山东日照电厂厂区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综合办公楼管理与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自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7年3月24日止。
2.6 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厂区道路、广场、停车场卫生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处置、30个垃圾桶清理及综合办公楼管理及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卫生保洁清扫或垃圾清运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技术协议(如需)等能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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