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孪井滩60万千瓦风光制氢 一体化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2.2 项目规模:内蒙古华电孪井滩6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计划投产时间为2025年12月。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16701 |
内蒙古华电孪井滩6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
40万千瓦风力发电站+20万千瓦光伏发电站+配套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前期工作,具体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沙漠风光电研究专章、土地预审、工程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影响、压覆矿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影响评估、林草地占用手续、环境影响评估、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估、节能评估、净空和电磁影响等报告及批复文件;完成项目核准。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华电集团投资决策,并取得集团公司投资决策意见。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古华电孪井滩6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工程测绘甲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累计装机容量1000MW新能源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同一个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合同仅计列一次。(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07 17:27到2024-02-22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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