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技术中心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技术中心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技术中心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2.2招标编号:202401210001。
2.3项目概况:
2023年技术中心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8号黄金叶科技园西南侧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内(以下简称实验楼),该实验楼为黄金叶科技园二期建设项目,实验楼共三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在充分考虑实验楼整体布局,充分满足科研技术人员办公实验需求基础上,遵循简朴实用、经典耐用原则,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拟购置一批办公家具及窗帘等货物,以满足后续实验楼正常办公需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名称为:2023年技术中心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一标段。
第二标段名称为:2023年技术中心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二标段。
项目两个标段内容为:
(1)2023年技术中心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一标段主要购置办公所需家具(如:三人沙发、茶水柜、会议条桌等家具,具体详见第一标段家具预估数量、技术参数和最高投标限价表)以及家具布局图纸优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2)2023年技术中心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二标段主要购置窗帘等(如:阳光面料卷帘、百叶窗窗帘、会议室手动布帘等,具体详见第二标段窗帘预估数量、技术参数和最高投标限价表)以及窗帘等布局图纸的优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2.5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暂估量 |
中标人数量 |
1 |
一标段拟购置一批办公所需家具(如:三人沙发、茶水柜、会议条桌等家具,具体详见第一标段家具预估数量、技术参数和最高投标限价表)以及家具布局图纸优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
批 |
1 |
1 |
2 |
二标段拟购置一批窗帘等(如:阳光面料卷帘、百叶窗窗帘、会议室手动布帘等,具体详见第二标段窗帘预估数量、技术参数和最高投标限价表)以及窗帘等布局图纸的优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
批 |
1 |
1 |
具体内容、要求、招标范围、详细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
第一标段工期:签订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完成布局图纸优化设计、制作、运输、家具送达指定地点后、组装前的现场晾晒以及安装调试等。
第二标段工期:签订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完成布局图纸优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等。
(注: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中标方可同时进场施工。)
2.7交货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 其他:(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具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具有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4)一标段家具投标人须具有自主品牌产品,须提供家具产品商标注册证书。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除提供以上查询结果外还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某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标段,则按二标段、一标段的优先顺序确定中标资格,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中标资格。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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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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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