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JGJC-1(交工检测一标段) | 负责S103济枣线市中红符路口南至济南泰安界段旅游公路全线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须按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法规、设计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进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证书业务内容须包含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专项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或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证书业务内容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专项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 且在有效期内。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或第三方检测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单位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照明工程、信号工程及智慧交通工程及本项目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专项咨询服务工作。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