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业务单册及用品用具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业务单册及用品用具采购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业务单册及用品用具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JGJ-2024-YZ02-2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业主业务单册及用品用具采购。
4、招标内容:
业主业务单册及用品用具采购项目(二次)。根据区县 营业网点的业务发展情况及对常规用品用具12个月的用量统计,此次采购涉及标签袋牌信封类、手工机用单册类以及金融业务单册等三个品类用品,全年总费用预计为24.30万元。
本项目共分4个标包,包一:标签袋牌信封类4.50万元,包二:手工机用单册16.00万元,包三:储蓄单册类3.8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4个包。
(2)本项目1包最高投标限价为4.50万元,2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6.00万元,3包最高投标限价为3.8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单位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的招标活动。
(6)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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