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戴河新区东沙河防潮橡胶坝工程监理已由秦皇岛市水务局以秦水〔2023〕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投资、县级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财政投资、县级财政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东沙河滨海新大道桥下建设防潮橡胶坝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潮橡胶坝和泄水闸。橡胶坝段长度106.5m,共分2跨,单跨长52.8m,坝高2.5m,坝袋采用枕式充水坝袋,设计内压比1.4;泄水闸采用开敞式水闸,闸门尺寸 2.5m×3m (宽×高),采用手电两用螺杆启闭机启闭。泵房及管理房布置于右岸,泵房上修建电气用房。总建筑面积为415.72㎡,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99.24㎡;泵房及电气用房建筑面积合计316.48㎡,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均为158.24㎡。 2.1.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相关专业)。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2人。 3.1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3.2监理员,由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 4、信誉:(1)评标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评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 5、业绩要求:/ 6、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进行评审。 11、接受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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