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本项目共二个场区,屋顶总数为2个,均为彩钢瓦屋顶。拟利用场区建筑物的闲置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项目利用屋顶总面积约4.47万m2,共安装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8611块,装机容量为4.73605MWp。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娄底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主体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不超过6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原则上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开工,暂定于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在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容量建设的前提下,以固定总价的方式完成主体施工承包(不含光伏组件采购)工程招标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和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屋顶的防水检测及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检及验收、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含本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所需相关合法性手续及证件办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不包含设备监造、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不论其是否完整,均已包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以及地勘资料等应该包含的相关工程内容、项目特征和各种主、辅助工作。工程项目清单仅供参考,即便在工程项目清单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预招标风险告知:
※本次屋顶分布式光伏总承包项目采购为预招标,须待各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公司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部分或全部子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对应子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本次招标考虑10kV或380V接入(具体以电网公司接入意见为准),考虑混凝土、彩钢瓦、BIPV屋顶(含屋顶拆除费用)建设,参考给定的工程量,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列出计划工程量及报价后折算每瓦综合单价。在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容量建设的前提下,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不予调整。建设容量原则上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容量,若安装容量高于或低于招标容量,以中标各项目单位容量单价乘以实际安装容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的光伏项目主体施工完工业绩(含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且负责项目施工部分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项目完工或并网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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