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沙吉海煤矿ZF10000/22/42D型液压支架大修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和丰煤电有限公司沙吉海煤矿位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城东南63km,行政区划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该矿采矿许可证生产能力为5.0Mt/a,目前为正常生产矿井。井田位于国道217线东侧,由和什托洛盖镇沿217国道向北约60km在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沿Z851矿区公路向东约40km进入矿井,交通比较便利。
2.1.2招标范围:
ZF10000/22/42D型液压支架120架、ZFG11000/25/42D型过渡支架7架、ZTC23000/24/45D型超前支架1组、ZQL2×4800/22/45D型超前支架2组的大修及智能化升级改造。
2.1.3服务期限(服务):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内容包含液压支架维修的合同业绩1份(其中液压支架工作阻力须≥10000kN,若合同中未体现参数,可提供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