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波联辉北仑电厂炉渣提取轻骨料销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电厂”)发电产生的炉渣由宁波联辉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承接销售采购,2024年2月26日-2027年2月25日北仑电厂1、2、6、7号机组和新投产机组预计产生75万吨干炉渣,投标人年使用及销售炉渣提取轻骨料产品不得低于甲方磨站炉渣处置量的30%(约7.5万吨),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炉渣提取轻骨料生产线工艺技术方案,轻骨料生产线成套设备由投标人出资购买和建设安装,招标人负责协调提供场地及系统用电、用气、用水等专项便捷服务。
招标人负责炉渣运输到磨站,负责组织轻骨料产品生产、产品灌包、产品装车、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生产出来的炉渣提取轻骨料由投标人销售,数量以轻骨料出厂过磅数量为准,筛分后的炉渣由招标人通过磨机磨细粉。投标人支付货物货款及加工费(包括轻骨料费、电费、气费、水费、场地租赁费),其中土地租赁费用依据北仑电厂所属土地评估报告据实计算,电费单价按照每月发布的《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标准执行,按实际耗用量结算,气费、水费参照北仑电厂经营部当月对外销售价格据实结算,以上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需求的规格安排生产,投标人负责炉渣提取轻骨料生产线设备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炉渣提取轻骨料系统的备品备件采购及设备检修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供货期为三年。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北仑电厂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轻骨料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轻骨料销售合同累计总量不低于2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