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 5 、6 号机组 1E 级直流设备包设备采购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 、6 号机组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海
阳市,各计划建造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 1E 级直流设备包采购范围包括 1E 级直流设 备(DK01/DS01/DF01/DF03/DD01/EA01)的制造、材料采购、检验、试验、包 装、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服务、组装、存档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培训服
务、安装支持服务、启动服务、运输准备和试验、运输等事宜。
设备位 号 |
代码/描述 |
数量 (双 机组) |
设备 分级 |
安全 分级 |
质保分 级 |
抗 震 类 别 |
DD01 |
1E 级直流 配电盘 |
8 |
1E |
SC-1 |
QSA-3 |
I |
DS01 |
1E 级直流 开关柜 |
12 |
1E |
SC-1 |
QSA-3 |
I |
DF01 |
1E 级带熔 断器的转 换开关箱 |
14 |
1E |
SC-1 |
QSA-3 |
I |
DF03 |
1E 级备用 |
2 |
1E |
SC-1 |
QSA-3 |
I |
|
蓄电池端 子箱 |
|
|
|
|
|
DK01 |
1E 级直流 电动机控 制中心 |
8 |
1E |
SC-1 |
QSA-3 |
I |
EA01 |
1E 级交流 配电盘 |
20 |
1E |
SC-1 |
QSA-3 |
I |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9---2023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21---2023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 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集团范围内的招 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 年(2019---2023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 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 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HAF601 或 HAF604 证书,覆盖标的物,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