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
一、招标条件
方正县瑞丰风电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1011),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方正县瑞丰风电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3〕520号)、《关于投资建设方正瑞丰风电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批复》(黑产投发〔2023〕253 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方正县中宇瑞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装机容量50MW,拟安装10台风力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储能配比5MW/10WMh的储能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方正县瑞丰风电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2项单项工程规模不小于50MW的风电场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提供合同等有效佐证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单项工程规模不小于50MW的风电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提供合同有效佐证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可兼职安全监理)不少于1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专职资料员1人(具有三个及以上风电场建设从业经验),其他专业按项目实际需要配备。【以相关证件复印件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形的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就部分条款内容做书面承诺。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2月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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