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二期脱硫#3吸收塔A、B浆液循环泵陶瓷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鸳鸯湖电厂)地处银川灵武市,距离银川市60km,交通便利。电厂位于西北内陆,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具有典型的大陆性气候特点。鸳鸯湖电厂二期(装机容量2*1000MW)3号、4号机组于2019年投产。锅炉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汽轮机设备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空冷汽轮机,发电机设备为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厂生产的全封闭、自通风、强制润滑、水/氢/氢冷却、柱型转子同步交流发电机。
2.1.2招标范围:负责二期脱硫#3吸收塔A、B浆液循环泵陶瓷改造项目,包括对二期脱硫系统#3吸收塔A、B 2台浆液循环泵整体改造为陶瓷泵,在保证泵的流量、扬程参数的条件下,对#3吸收塔的A浆液循环泵和B浆液循环泵通过改换过流部件的材料、泵的结构、轴承安装、实施监控仪表等手段,把2台泵的过流部件进行陶瓷更换,对泵的结构重新设计,合理布局,采用具有极好的耐腐蚀性、超级耐磨、抗氯离子电蚀的复合陶瓷材质真空浇铸、固化的铸造工艺制成结构优化,便于安装维护的离心泵,工程内容及工程量:(1)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制造两台复合碳化硅陶LC1000/1300浆液循环泵。(2)拆除二期2×1000MW脱硫#3吸收塔A、B(型号LC1000/1300)两台浆液循环泵泵体、电机、减速机及相关附属管道,并负责安装、调试新泵。本次涉及到的脚手架搭拆(含脚手架材料)、设备拆装、设备、耗材、辅助材料、安全设施、运输等由投标人负责。详见技术文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5天,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开始。具体工期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调整。
2.2.2服务地点: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循环泵或陶瓷泵的改造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业绩内容须包含陶瓷材料的改造或供货)。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6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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