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智慧运维中心监控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一:智慧运维中心监控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
2.1.1 建设地点:安徽省
2.1.2 规模:安徽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1.3 标段划分:智慧运维中心监控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
2.1.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为智慧运维中心监控采购一批软硬件,其中硬件包括LED大屏、国产超融合、国产采集设备、国产网络防护设备等;系统软件包括国产操作系统、国产关系数据库、国产应用中间件、国产表格控件、视频监控平台;应用软件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系统、户用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系统、风电大数据分析平台、电力交易综合统计管理分析系统等。并提供运输、安装、调试、移交、验收等配套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1.5 交货地点:安徽省。
2.1.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硬件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4个月内完成软件部署工作,软硬件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具体工期以满足现场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2项目二:智能一体化机柜采购项目
2.2.1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2.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集控中心智能一体化机房软硬件1套,包括模块化一体机柜8面,列间精密空调2套、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含UPS监测子系统、精密空调监控子系统、门禁监控监测子系统、不定位漏水监测子系统、温湿度监测子系统、烟感监测子系统、视频监测子系统等),并提供运输、安装、调试、移交、验收等配套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2.3交货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2.2.4交货期: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及其硬件供货,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达到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电力企业信息系统设备供货或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标的清单及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5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02月02日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
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购买标书流程请咨询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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