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塔然高勒井田位于塔然高勒矿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矿井采用立井开拓,共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三个井筒,集中布置在工业广场内,低瓦斯矿井。塔然高勒煤矿已取得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10.0Mt/a。
根据矿井建设进度,需安装井下西翼辅运、胶运、回风大巷消防洒水、应急抢险给水、压风、排水管路。
2.1.2招标范围:根据矿井建设需求,需安装塔然高勒煤矿井下西翼三条大巷消防洒水、应急抢险给水、压风、排水管路,管路为煤矿井下用外聚乙烯内环氧树脂涂层复合钢管,主要包括φ108、φ133、φ159、φ219、φ273、φ325六种类型,包括管路的运输、安装、试验及验收,管路托架的加工、制作,部分管路拆除、法兰焊接、防腐等。
具体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设计图纸。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煤矿井下。
2.1.6工程质量:安装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煤矿井下管路安装工程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还须提供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矿业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项井下安装工程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