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次屏蔽自动粘连装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次屏蔽自动粘连装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提交、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2.设备名称:次屏蔽自动粘连装备。
2.3.数量:1套。
2.4.规格尺寸或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自动供胶机 40L 1台 含30m配套电缆
2 自动粘连机器人 最大工作速度≥1.5m/min 1台
3 供胶阀及管路 25m/根 2根 含喷嘴小车
4 配套附件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制造、发运、安装调试及设备提交工作。
2.6.交货地点:浦东北路107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
3.1.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具有类似次屏蔽自动粘连装备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3 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等违法行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
3.3.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具有类似次屏蔽自动粘连装备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投标授权委托,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
3.3.4 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等违法行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09时到2024年1月15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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