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站南站房EPS专项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002-GK)
南京站南站房EPS专项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预公布2024年预安排项目实施计划(2023)财成字109号”已批复,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南京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
(1)项目地设备腐蚀情况,元器件及电池老化严重。而且均发生过设备过热现象、其中EPS充电器模块故障、EPS逆变器模块故障,多电池组老化过热,漏液,设备应急时间无法满足要求,已经确实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因设备安装分散,持续工作,发生险情,现场人员无法及时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2 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整修设备的生产或代理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3.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消防施工、维修能力应满足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文件从业条件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登记(须提供在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4拟派驻人员要求
(1)
(2)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具备完成该项目必需的仪器、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施工人员具备国家规定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电工操作证、登高证。
3.5 投标人须具备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近三年内至少一项具有铁路站房消防工程建设类似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工程合同。
3.6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无法提供2022年财报,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财务报告)。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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