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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化学工业区 G2 地块内;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1001 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智慧工地系统 建设 |
计划工期:2024 年 03 月 01 日-2024 年 05 月 31 日 |
2.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 2×100 万千瓦 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智慧工地系统建设 |
煤化水区域智慧化安全管控系统设施安装调试完 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其他区域竣工时间 暂定为 2024 年 12 月。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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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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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泾综合 能源中心 二期项目 智慧工地 系统建设 |
1 批 |
智慧工地系统所有 设备的供货、集成、 安装,调试和维护; 智慧化安全管控系 统设计、软件与硬 件供货、安装、系 统调试,通过信息 化手段实现对现场 的智能监控、预测 报警和工作数据共 享、实时协同等功 能,以满足工程建 设施工现场工地人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计划工期: 2024 年 03 月 01 日 -2024 年 05 月 31 日 |
上海市金 山区漕泾 镇化学工 业区 G2 地块内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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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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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设备安全等安 全管控等方面管理 的需要。以及提供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 二期项目建设期内 的全过程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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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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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 桥电厂扩 容量替代 2×100 万 千瓦绿色 高效煤电 项目智慧 工地系统 建设 |
1 批 |
智慧工地系统建设 包括:智慧化安全 管控系统设计、软 件与硬件供货、安 装、系统调试,通 过信息化手段实现 对现场的智能监控、 预测报警和工作数 据共享、实时协同 等功能,以满足工 程建设施工现场工 地人员、设备安全 等安全管控等方面 管理的需要。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煤化水区域 智慧化安全 管控系统设 施安装调试 完成时间为 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其 他区域竣工 时间暂定为 2024 年 12 月。 |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海 徐路 1001 号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 心二期项目智慧 工地系统建设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 (9)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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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故; (10)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 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 准);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至少 2 个同类型智能化工程竣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 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他有 效证明资料)。 |
2. |
上海外高桥电厂 扩容量替代 2× 100 万千瓦绿色 高效煤电项目智 慧工地系统建设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9)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近三年内不存在较大以上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 (10)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 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 准); (1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 2 个项目智慧工地 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必须包含建设工地的人员、设备安全监控)。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等合同附件、签 字页等)和验收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 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程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情况。其中用户证明须 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1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