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江苏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4-2025年EPC总承包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风险提示: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仅签订框架采购协议。须待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组件安装容量上限为540MWp,逆变器安装容量上限450MW,框架期限暂定24个月。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或无法通过投资决策等其他原因,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项目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预估容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3 框架期限:暂定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ZB-04601 |
华电江苏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4-2025年EPC总承包 |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采购外,屋顶资源筛选、确户、所有手续办理、项目管理、四控文件编制(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施工协调、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并网、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江苏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4-2025年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9.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个光伏总承包项目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投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05 14:04到2023-12-12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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