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泾源县一期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泾源县一期 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位于宁夏固原市泾源县大湾乡六盘村西北侧约2km位置处,邻近中能建储能电站,地处两条县道相交丁字路口西北角。站区西北侧约1000m处为绿塬330kV汇集站,南侧及东侧紧邻泾源县大湾乡境内县道。场址东距福银高速公路约 2km,南距 G312国道约3.5km,场区周边有县级道路通过,场区设备可以通过福银高速运至场址周边,再经现有县乡村道路运至本厂区内,交通运输较便利。
本次新建储能站场地总用地面积约为40028.74 ㎡,本期用地面积约为20121.74㎡,二期预留用地面积约为19907.0㎡,本工程电化学储能电池型式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本期建设储能容量为100MW/200MWh,计划远期扩建为200MW/400MWh,本期拟配置30个3.35MW/6.709MWh预制舱式储能单元,通过4条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新建的110kV升压站,拟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绿塬330kV变电站。送出线路长路约1公里(接入系统方案以最终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
宁夏泾源县一期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初步设计至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要求的所有调试、涉网试验及相关手续;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科研课题研究、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3年11月10日开工,2023年12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独立储能或综合能源或多能互补或风电或光伏配套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个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须提供合同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派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项独立储能或综合能源或多能互补或风电或光伏配套储能(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09时整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