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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纳林河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3-10-16     浏览:0    
核心提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纳林河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项目公告1.招标条件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
  

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纳林河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纳林河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合作单位为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由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占地1566亩,处置规模1432万立方米。

现固废年产生量约70万吨(中煤远兴公司产生固废约45万吨,博大实地公司产生固废约25万吨),其中气化粗细渣约占总量的73%,粉煤灰约占总量的17%,石膏(压滤泥)约占10%;场内原固废储存量约509万吨。

处置内容:项目年可利用的固废量暂定70万吨,涉及固废主要有水煤浆气化粗渣、细渣;锅炉细灰、石膏、炉渣;水处理污泥。

处置标准: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50%。

处置方式:投标人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选用国内外先进工业固废(水煤浆气化渣、锅炉炉渣、锅炉细灰、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在业主处置场利用固废。

处置要求:如投标人需要业主提供土地,业主可提供土地,投标人在该土地上建设或安装固废处置设施,在项目建设及综合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审批、环保、安全、水源、用水量批复、污水处理、用电等涉外事项均由投标人负责,业主予以配合。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投产之日起服务期限5年。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办理完成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所要求的项目审批、环保、安全、水源、用水量批复、污水处理、用电等合法手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建成投产,开工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产业园。

2.5报价方式:为鼓励投标人能最大限度处理固废,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在50%~60%之间(不含最小值、含最大值),综合单价为基准价;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在60%~70%之间(不含最小值、含最大值),综合单价=基准价×(1+10%);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在70%以上,综合单价=基准价×(1+15%);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以业主和投标人双方计量确认后的数值为准。

2.6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根据综合利用(减量)率相对应的处置量及单价每6个月结算一次,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为6个月加权平均值。

付款方式: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达到投标要求验收合格,投标人开具已利用固废结算价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业主一次性支付的相应服务费。

2.7税率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鄂尔多斯市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环保部门允许关于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纳林河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的入园文件(提供允许入园的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00 :00至2023年11月02日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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