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3、7号炉油枪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3、7号炉油枪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台山电厂1、3、7号锅炉各12套(共计36套)大油枪升级改造,每台炉包含12套双激雾化气泡大油枪本体所有部件设备(包括气化稳燃装置、一体式管阀机柜等)的供货(含设计、制造、运输)及安装(含改造范围内所有专业、所有障碍物的拆除与恢复)、现场试验及检查、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1)升级改造大油枪气化燃烧稳燃组件;
2)升级改造为新型双激雾化技术大油枪;
3)取消大油枪及点火枪推进装置;
4)配备一体式管阀机柜;
5)优化油枪的控制逻辑。
2.1.3 交货期:合同总期限为2年。
到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备货,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按机组分3批次到货,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供货到现场(国能台山电厂检修现场)。
安装日期:本项目计划在1号机组2023年A级检修、7号机组2023年A级检修、3号机组2024年A级检修期间实施,每台机组现场施工工期为10天,具体停机开工检修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 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新型双激雾化方式大油枪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万元),且均投运超过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关键信息页至少应包含供货清单和反映新型双激雾化方式大油枪的技术相关页),用户证明需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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