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建造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建安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控中心建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南港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风电场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41.8km,距离南港工业区东侧防波堤约28.3km,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南北长约2km,东西宽约8.3km,场址包络面积约12km2,规划容量204MW,拟安装24台8.5MW风电机组。
本工程拟建设一座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所发电能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由风场址西侧登陆,转为陆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接入到南港东变电站。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南港工业区内。
2.2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的陆上集控中心所有建(构)筑物的土建施工、给排水、消防、暖通、照明、接地、预埋件等设备采购和安装、陆上集控中心的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及联调(含海陆联调及调度端对调联调)、并网特殊试验(包括涉网试验)、厂站电磁模型、倒送电;负责海陆缆转换井(含转换井)至陆上集控中心的 220kV 陆缆的安装及土建工程施工;负责送出线路的建设及接入变电站间隔的改造,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要求;负责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及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协助业主办理征地手续(包括确权办证)并承担相关费用。详细要求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2023年9月份开工,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陆上集控中心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2024年4月底前完成陆上集控中心倒送电。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④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工程完工证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具有至少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或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09时整至2023年9月2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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