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高明区范洲塘南社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0MW-10M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规模100MW(直流侧113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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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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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范州项目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9.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一个不小于4MW储能系统总承包建设项目(PC或EPC)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1 15:00到2023-09-18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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