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湾煤矿地面充填站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地面充填站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从原料矸石堆场开始,至矿井首采区充填管路为止的地面充填站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的设备、土建、电气供配电(不含控制)、照明、防雷、火灾报警、采暖、通风、除尘、给排水、消防、环保、安全、卫生、起重、检修、场区设施(管网、场区硬化、道路)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联合试运转、带水带料调试、试生产直至系统满足正常生产使用条件)、技术服务、培训和移交等工作;
2、《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浅埋深特厚煤层智能连采连充技术及装备研究》科研项目的设备安装费,包括:大流量充填泵、高细破碎机以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费用,其中控制系统内容:一键充填系统/状态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连采连充专用监测系统/连采连充工作面智能监测预警平台。
2.1.2标段划分:只此一标段。
2.1.3工期:工程建设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
2.1.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并满足初步设计的各项指标;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服务(含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或煤矿选煤厂EPC工程或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3年2月至8月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的职称证书须为采矿类相关专业。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