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深圳市烟草南山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深圳市烟草南山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范围:为保证深圳市烟草南山公司食堂食材的安全和卫生,解决员工就餐问题,拟引入一家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蔬菜瓜果类、水产品类、冻品类、禽蛋类、冰鲜类、干货类、调料类、粮油类、豆制品河粉类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约为人民币132.48万元/年。(注: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委托的工作量为准)。
2.4服务期:服务周期为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实施期内前30日为试供期,试供期主要考察供应商的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招标人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综合考察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均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7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7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