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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凌电力新田茂家光伏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1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新田茂家光伏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新田茂家光伏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新田县龙泉镇黄沙溪村、五 柳塘村, 新圩镇长富村、梧村, 三井镇茂家社区、小坪塘村、罗溪村、油草塘村、 油麻岭村境内, 项目区中心坐标为北纬 25.854715°、东经 112.198809°,距离 新田县城区直线距离约 3.6km,距离新田县中心区域直线距离约 9km。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 60MW,共安装 570Wp 双面 N 型光伏组件约 137072 块, 直流侧装机容量 78.13104MWp。场区主要利用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三井镇及周边 未利用地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区全部建成后占地约为 1600 亩。根据本光伏发电 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场址位置、电网现状及规划,本项目以 3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 至 220kV 汇集站升压后,拟以 1 回 220kV 架空线路接入硒城 220kV 变电站。
2.1.1 太阳能资源条件
根据 SolarGIS 推算场址区域年水平平均总辐射量为 4420.1MJ/m2 •a。根据 国家标《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2019) 中太阳能总辐射年辐照量等 级,评定本工程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为——丰富(C 级),具有一定的太阳能开 发的价值。
2.1.2 土地落实条件
本项目光伏区占地约 1600 亩。目前已完成光伏项目选址敏感因素排除,项 目场址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项目场地、项目场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 红线和环境保护等限制开发区域, 支持性文件、光伏项目场址土地属性及权属证 明、不涉及文物、不涉及军事设施说明已取得。
2.1.3 交通运输条件
本光伏电站位于新田县龙泉镇、三井镇, 场内及周边均有乡村道路经过。光 伏电站进场道路利用这些村路,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1.4 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 220kV 茂家二期升压汇集站,220kV 送出至硒城变电站, 线路长度约 8.5km。汇集升压站建设工程、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由项目单位分别 另行招标。
2.1.5 数字化实施条件
五凌电力新能源工程数字化管控系统是面相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 参建单位进行工程信息管理、工程过程管控的综合管控系统。系统覆盖新能源工 程项目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功能应用,包含信息门户、工程信息管理、设计管理、 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设备管理、工地监管、监理管理、 培训管理、工程验收管理共 12 个功能模块。其中,工程信息管理包含项目全过 程合法合规性文件管理、工程日报、周报、月报管理以及会议管理、档案管理等 功能;设计管理包含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功能;进度管理包含进度计 划填报、实际进度反馈以及进度分析等功能;工地监管实现对工地现场视频监控、 生态环保情况、施工设备的线上管控, 同时涵盖混凝土温控及养护情况以及基础 沉降数据的线上填报;质量管理实现质量验评、计量签证、质量交底等的线上管 控;安全管理实现危险源及隐患等的线上管控;此外,系统还实现了对监理、设 备、考试培训等的线上管控, 实现对新能源工程项目计划、实施、交付的全过程 管理、可视化展示,辅助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
本项目作为系统试点项目,需要部署并应用新能源工程数字化管控系统。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五凌电力新田茂家光伏二期 60MW 发电项目光伏场区 EPC 总承包。汇集升压站建设工程、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由项目单位分别另行招标, 不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 但投标人需与送出工程实施单位按 2.3.2 条所列分界完 成实施配合。涉及光伏场区与 220kV 升压汇集站共有的前期手续、水环保、消 防验收等专项验收,由发包人牵头组织,光伏场区与 220kV 升压汇集站标段中 标单位分别承担各自承包范围内工作及费用。
除本公告第2.3条招标界限中明确由项目单位(包括项目单位委托其他单位) 负责的内容外,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前期、征占地手续办理、勘察设计、设备购置、 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中标单位负责按经项目单位审查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完成光伏区建设(含箱变及集电线路, 不含送出线路工程、 升压汇集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2)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临时用地相关税费缴纳;
(3)勘察设计;
(4)光伏区内所有设备及材料(不含组件、逆变器)购置(含备品备件);
(5)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
(6)调试、试验、并网、试运行及相关手续办理;
(7)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8)所有对外关系处理;
(9)新能源工程数字化管控系统实施。
2.3 招标界限
2.3.1 下列事项不包含在招标范围内,由项目单位负责:
(1) 可研编制与评审、土地预审、林地可研、环境影响评价、地灾、安全 预评价、水保、接入系统方案编制、评审与批复; (2)组件(包括组件监造及 检测)、逆变器供货。
2.3.2 光伏场区与升压汇集站的分界点:以 35kV 集电线路柜 35kV 电缆接线 端子为分界点,电缆头由光伏场区总承包单位负责;光伏场区视频监控及通信以 升压站内光纤环网交换机接入光口为分界点, 考虑系统兼容及一致性, 其中视频 监控设备、交换机及系统设备由汇集升压站总承包单位负责, 光伏区总承包单位 负责光伏区光缆部分并配合视频监控安装、通信系统调试, 各通信设备应与光伏 区逆变器等设备配套。
2.4 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10 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正式下达开始工作通知 之日开始计算。开始工作日期暂定 2023 年 7 月 30 日,开工后 150 日内项目首投, 开工后 180 日内项目全容量投产, 全部投产后 4 个月内,完成竣工具备竣工验收 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设计允许 专业分包, 设计单位应具备综合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 设计(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1 标准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不少于 2个 50MW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光伏电站EPC 工程实施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否则不予采 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 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0 年-2022 年) 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及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 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机电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类 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 程师证书,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担任过 2 个及以 上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7.2 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有 3 年及以上工程 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均应有至少 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 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 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7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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