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ZYT-20230616-002
3、项目概述:按实结算,预估年采购总价9万元(含:税收、运输、上门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邮区中心6万元(寄递邮政账);航空邮件处理中心3万元(寄递速递账),不承诺满额执行。
4、服务期限:三年
5、招标内容:
5.1按照国家、行业及上海市公安消防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为确保邮区中心消防器材时刻处于完好临战状态,需不定期对上海市邮区中心所属各作业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更换和灭火剂换药等。
5.2各作业点地理位置:
①邮区中心(寄递邮政账):王港处理中心,龙东大道4877号;南站转运站,柳州路40号;沪太路作业点,沪太路841号;上海站作业点,秣陵路280号;大场汽运中心,沪太支路1107弄28号;
②航空处理中心(寄递速递账):桃浦处理中心,金迈路155号;航空处理中心,中春路9965号;洞泾处理中心,洞薛路885号;施新路作业点,川汇二路50号。
注: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折扣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6.2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是全新正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非原厂、非全新等)导致采购人发生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6.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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