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准电公司厂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格尔旗北临呼和浩特市,南与陕西省接壤,东望黄河。厂址东侧为薛家湾镇生活区,东南7km为准格尔矿区黑岱沟露天煤矿,北侧为丰准电气化铁路,交通便利。是原国华电力公司第一个自主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发电企业。
准电公司二期(2×330MW)工程,1号机组于2002年4月25日投产发电;2号机组于2002年9月21日投产发电。三期工程在二期工程预留的场地上进行扩建,建设规模为2×330MW机组。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二台机组同时于2007年9月投产。
为及时消除准电公司生产现场基础设施缺陷,确保厂房、建(构)筑物、道路、设备结构及附属设施满足安全、健康及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促进生产现场安全文明整体推进,计划对准电公司生产现场进行设施修缮。
本项目招标范围:
2.1.1完成生产区域内地面、道路、墙面、沟道、建构筑物的基础设施修缮。
2.1.2完成500kV升压站内地面硬化土方施工,电缆沟防水处理,设备支承、平台、爬梯钢结构防腐施工,500kV升压站东西通道门更换。
2.1.3完成主变区域、主变出线区域、避雷器区域内地面修复,主变区域通道门更换。
2.1.4完成脱硫与锅炉区域的保温、外护板治理,同步完成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施工。
2.1.5完成脱硫系统部分主体设施钢结构防腐工程,同步完成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施工。
2.1.6完成输煤二号斗轮堆取料机整机钢结构防腐施工。
2.1.7完成生产区域卫生间整体装修与局部维修。
以上工作内容实际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保温防腐工程或土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