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2年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三大主机集中采购-锅炉及附属设备第七标段, 招标人为 (北京)国际经贸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 4×600MW 规划,一期已建设 2×600MW 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 2×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 脱硝设施。现根据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燃煤粉锅炉主机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包括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燃煤粉锅炉的相应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运输、技术服务等。
序号 |
标包名称 |
货物名称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锅炉设备 |
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 |
项目包括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燃煤粉锅炉的相应设备(脱硫脱硝、等离子点火除外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运输、技术服务等 |
2台 |
合同生效后14个月 |
国家能源集团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新建工程施工现场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2)须具有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锅炉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8 2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