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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

   日期:2022-09-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已由伊春市金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发》﹝2021﹞19号文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旅游观光段打造生态隔离带11平方公里等。招标范围:打造生态隔离带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全部内容。2.2计划工期:61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3招标控制价:10464501.84元2.4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此为第二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人近6个月(2022年03月-2022年08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电子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C类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企相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3.4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近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会计报表附注)。3.5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失信现象。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自行对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3.8同一投标单位只可针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否则均视为投标无效。3.9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报名。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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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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