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内蒙古上都发电厂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的正蓝旗政府所在地上都镇东南约2.5km处,现有6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3720MW。本次拟对全厂电梯设施维保服务进行外委。
2.2 服务地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
2.3 规模:4×600MW+2×660MW。
2.4服务期: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标范围:投标方至少配备3名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厂14台电梯日常维保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安装或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火电厂电梯检修或维护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并提供相应发票或中标结果公示等证明材料。
获取时间:从2022年6月7日9:00起至2022年6月1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