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甲站6号炉脱硝系统提效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甲站6号炉脱硝系统提效改造工程拟建设地点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泉水路1号白杨河发电厂厂内。白杨河电厂6号炉SCR脱硝装置的运行目前存在以下局限性:一是目前机组根据SCR入口NOx浓度分布调节各手动调节阀开度,控制各分区喷入还原剂的量;二是反应器出口NOx浓度测量不全面,无法反馈烟道中NOx浓度的真实分布情况;三是负荷变动时脱硝入口NOx浓度变化剧烈,为保证超低排放,过量喷氨情况严重。本项目需针对以上问题对脱硝系统进行提效改造,确保脱硝效率和氨逃逸达标。计划总工期为2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SCR烟气脱硝改造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18日09时起至2022年4月27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