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LTL-KC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行审投(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LTL-KCSJ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该项目呈东西走向,起于现状余浩路,向西延伸后终于金香路,全长约1477米,道路红线宽6-12米,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管线、照明、绿化等工程。工程造价约5359.1万元。
(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测量、地质勘察及物探等工作。同时需配合相关部分的报建工作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勘察内容:规划红线范围内的详勘、测量、物探及相关技术服务,并按时出具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含设计所需的一切详勘、测量、物探等数据和内容,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测量及后期施工、结算过程中的测量)。
设计内容:本次工程涉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相关专业。涉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设计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工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3)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含送审及审批时间):
1)初勘、测量、物探阶段: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初勘报告等相关资料;
2)方案设计阶段:初勘完成后10 天内提交全部方案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3)工可、初步设计及详勘阶段: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文件、相应阶段的详勘报告,并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4)施工图设计阶段: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服务人员具体数量及资历要求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勘察设计文件。若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经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一致;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可以与具备此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1.2 企业业绩条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3.1.3 其它条件: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 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中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人员条件资质条件:
3.2.1 拟投入的 3.2.2拟投入的 3.2.3需提供拟投入的 3.3 其它条件: 3.3.1 投标报表“表3”中人员均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三个月为2021年12月-2022年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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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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