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9月30日、湛江东兴厂区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自己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资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2.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且投标人必须使用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授权的“低温柴油吸收+碱洗+脱硫及总烃浓度均化+催化氧化”废气治理工艺技术,有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成套废气治理装置的能力。 4.投标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负责全套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5.投标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以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3个月内完成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的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6.投标人必须有1套采用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授权的“低温柴油吸收+碱洗+脱硫及总烃浓度均化+催化氧化”废气治理工艺技术的油气回收装置应用成功的业绩(以合同或用户使用报告为准) 7.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4月11日10:00时至2022年4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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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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