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循环流化床锅炉中心筒采购(含安装)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心筒采购(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2 规模:3套中心筒及其附属系统及安装。
2.3 建设工期: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0日(预计日期)。
2.4 标段划分: 循环流化床锅炉中心筒采购(含安装)。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循环流化床锅炉旋风分离器中心筒采购及安装,包括3套循环流化床锅炉中心筒及其附属系统、循环流化床锅炉原中心筒的拆除以及新中心筒的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7 开始交货时间:预计2022年5月2日或以甲方通知交货时间为准(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卖方应按合同拟定的需求数量备足货源,根据买方要求及时送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 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
2) 严禁转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1项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中心筒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以及能反映机组台数和容量、中心筒供货等关键内容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10日9:00起至2022年4月1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